藝術家

L. 羅恩 賀伯特在1965年寫下一篇極為重要的短文,他宣稱:「藝術這主題是哲學的分支領域之一,而我一直在研究它,前後也有15年了。」

他有兩個理由: 首先,就如同他所解釋的:「在人類的各項努力中,藝術是最少被人編纂、也是最為人所誤解的主題。」 他註記說,就連它的定義也很容易受到強烈爭論。因此,在一個純粹學術的層次上,他希望能以最廣泛且最基本的措辭,來仔細檢視這個主題,並解決哲學家與評論家長久以來所思索的問題,這包含所有問題裡最基本的問題:「什麼是藝術?」

然而,他對這個主題感興趣,還有另一個原因,而這跟L. 羅恩 賀伯特在其他方面的成就相距甚大,因為他本人就是一位藝術家。因此,他在30年前就寫下:

「將我自己的夢想,以文字、繪畫或音樂的方式記錄下來,然後看到它們活生生的樣子,這點最讓人興奮。」

之後,這是來自Scientology時期的全面性觀點:

「藝術家扮演一個極為重要的角色:改善今日的真實性,並創造明日的真實性。就人類的需求而言,藝術家的位階高於科學。在一個文化中,從事美學領域工作的人數,直接反應了這個文化的水準。藝術家經營的是未來的真實性,所以他永遠想要改善及改變現有的真實性。因此,藝術家必然且無可避免地會叛逆、反抗現狀。 藉由持續替未來設定嶄新的真實性,藝術家每天都在實現和平的革命。」

因此,毫無疑問,就如同他對藝術所做的描述:「藝術這個相當廣博的主題」,並不是一個讓他淺嚐即止的主題;事實上,在想到L. 羅恩 賀伯特生平時,你不可能忽略他在藝術方面的成就。